查看原文
其他

我校入选教育部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2017-11-23 苏州大学

精彩推荐

1. 苏州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成立啦!

2. 苏大学子在两项全国性比赛中连获大奖

3. 厉害了!苏州大学东吴智库入选2017年度中国核心智库


日前,教育部正式发布《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7】3号),确认我校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此前,根据教育部在京召开的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下,分管领导的具体组织下,研究生院组建的专门工作团队,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起草形成了《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计划书》并报送教育部研究评议。之后,根据教育部在京组织召开的专家咨询会意见,学校领导会同研究生院工作团队修改完成《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书》报教育部复审和确认。



教育部正式确认的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旨在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博士研究生教育创新,切实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主动适应时代特点、有效满足社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结构更趋合理、质量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大幅增强的博士研究生教育新体系,培养造就适应时代要求的创新人才、高端人才、领军人才。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探索、分步实施包括招生、培养、导师队伍建设、国际合作、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在内的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过程中,重点立足既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五项”改革基础及地方大学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实际,力争在招生、导师选聘和上岗、思想政治教育三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着力构建“333”招生录取模式、“3+1”导师选聘与上岗模式,以及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1+3”机制,探索实践符合国际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立足地方实际、可复制推广的地方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新路。



据悉,入选开展全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14所高校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天津大学和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新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苏州大学官网-苏大要闻

整理编辑:刘杨、陈昊

 觉得不错,请点赞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